在電子平台/媒介上載產品資料作銷售、開設/優化網上商店,及推廣網上商店的非經常費用。與營運及銷售有關的開支不獲資助(例如網上商店日常維護服務費用、日常管理網店的員工的開支、以銷售額計算的佣金等)。最高資助額為申請企業就有關活動繳付的核准開支總費用的50%或10萬元,以較低者為準。
何謂科技券?
科技券旨在資助本地非上市企業/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,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。
自2020年4月1日起,政府已進一步優化科技券,將每個獲批項目的資助比例由三分之二提高至四分之三,每名申請者的資助上限由40萬元增加至60萬元,而獲批項目數目的上限亦由四個增加至六個。
誰合資格提出申請?
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和機構(上市企業除外)均可提出申請:
(a)(i) | 根據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;或 | |
(a)(ii) | 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;或 | |
(a)(iii) | 根據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; 及 | |
(b) | 並非政府資助機構*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*的附屬公司; 及 | |
(c) | 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,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。 |
*政府資助機構指接受政府經常資助的機構。有關資助用作支付這些機構為公眾提供服務的運作開支。經常資助可能佔有關機構收入的很大部分,或僅屬小額的供款╱贊助,在有關機構的總收入中佔一個很小的比例。
什麼類型的項目能獲得科技券資助?
科技券就科技服務和方案的項目提供資助,以助申請者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。科技券涵蓋的典型科技服務及/或方案列表載於申請指南的附件二。申請者可提出其他能達到科技券目標的科技服務及方案。我們會按個別情況考慮有關申請。申請科技券資助的企業和機構,必須事先獲得批准,方可開始推行項目。申請者運用項目成果的方式,應對其在香港的業務運作有直接影響。
科技券提供的資助可作什麼用途?
科技券提供的資助款項可用於以下項目-
一般營運成本不會獲科技券資助。
資助金額是多少?
科技券會以3(政府):1(企業/機構)的配對模式,向每名合資格申請者提供最多60萬港元資助。申請者必須以現金投入不少於核准項目總成本四分之一的資金。科技券會向申請者提供不多於項目實際成本四分之三的資助。
每名合資格申請者最多可獲批六個項目,惟累計資助上限為60萬港元。為確保能專注推行項目,申請者不得同時進行多於一個科技券項目。獲批的科技券項目下的開支,不得接受其他本地公共資助來源的資助。
項目期限有沒有限制?
每個項目一般應在12個月內完成。
評審機制為何?
創新科技署收到申請書後,會查核其資格及作初步評估。如有需要,創新科技署會要求申請者作出澄清或提交補充資料。合資格的申請將由科技券計劃委員會予以考慮,不合資格的則會退回申請者。獲委員會支持的申請,將提交予創新科技署署長審批撥款。
評審準則為何?
每宗合資格的申請會按個別情況予以評審和考慮。評審準則包括-
科技券有沒有截止申請日期?
科技券全年接受申請。